眼看.斷事(10/2018快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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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看.斷事(10/2018快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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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教士之歌──彭鐸雅(派駐創啟地區)

眼看.斷事

「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做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」,是《士師記》的結語,也是作者對那個時代的看法。沒有王,各人就是自己的王—甚至作別人的王—以自己作為斷事準則,自己看什麼是對的,就做了。

《士師記》中,亞比米勒是最明顯的例子。他的名字,意思是「我父親是王」,但他父親沒有作王治國,至少實際上沒有;是否有此心願,就不得而知。反而,作兒子的,或許認定自己是王子,設法要作王治國。他如願了。

他以前,士師制伏了使同胞困苦的外族人,把他們從中拯救出來之後,國中太平,一般四十年,也有八十年。到他作了王,國中沒有太平;他以後,也再沒有了。

人以自己作王斷事,沒有平安,人際沒有和睦,四境也沒有太平。

斷事,是亞當夏娃違命,吃了善惡知識果子之後,人從此不能擺脫的牢籠和包袱。人要自己作善惡判斷,並要為自己的判斷負責任。不過,斷事的準則,人還是可以自由選擇的。這個選擇說明了「自己看什麼是對的」。我的、你的、他的、祂的……喜好、方便、利益、名望、權柄、情份、機會、需要、期望、成功、滿足、快樂、自由、尊嚴、完全、平安、仁愛、道義、德性、真善美……以及這些的各種組合。

跨文化服侍經歷中,準則的選擇因文化差異,而換了濾鏡,蒙了煙霧。匆匆一瞥,事情看起來,是非褒貶難以說準;非定睛細看,不能辨別。

誰不是做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?我們在看甚麼?讓甚麼經過眼睛,進入腦裡,留在心中?對的事。惟願自己的眼睛張開,看祂的善為對的事。「你的眼睛是身體的燈。你的眼睛健康,全身就光明;眼睛壞了,全身就黑暗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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